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专项服务
发布时间:2024-06-25
20.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0.2提供服务内容
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本专项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可单独开展服务,亦可合并开展服务。
(1)工作场所警示标示、危害告知卡设置(可提供电子文件或直接提供相关标识材料);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可提供电子文件或直接提供相关标识材料);
(3)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20.3工作流程

20.4完成周期
根据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中相关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