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资质认定后实行)
发布时间:2024-06-25
1.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2工作目的
(1)通过辅导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工作,完善企业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
(2)企业上交自评报告后组织二级标准化评审,对现场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3)判定企业创建标准化是否达标并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
1.3工作流程

1.4完成周期
整体服务周期约6个月。




